集团积极参与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 -币游国际app

作者:管理员 来源:本站 浏览数:29523 发布时间:2018-9-14 8:29:46

 

按照赣州市环保局章贡区分局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下发的《章贡环污普字(2018)13号》文的通知要求,虔东安全环保部从环保办、高纯部、合金部、科力公司和科盈公司等指派9人,前去参加有关《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制度(工业园)》和《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技术规定》,以及需要填报相关报表的培训。
在一天的时间里,课授的专家阐明了这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几个要点:
1. 依照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于开展针对2017年度的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
《通知》要求,任何地方、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迟报、虚报、瞒报和拒报普查数据,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资料。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普查对象的技术和商业秘密,必须履行保密义务。
本次所定开展的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活动,其政策性强,涉及面广,需要耗费不菲的人力财力物力。但这项工作的宣贯,事关国家产业政策的制定和调整,关乎百姓健康福祉。
通过污染源普查,可以更好地摸清各类污染源的数量、行业和地区分布情况,了解主要污染物产生、排放和处理情况,建立健全重点污染源档案、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和环境统计平台,有利于精准判断我国当前环境形势,制定实施有针对性的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政策、规划,为社会公众营造更加舒适健康的生活环境。
2. 2016年10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2017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决定2017年-2019年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
污染源普查范围包括: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移动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物及其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和其他产生、排放污染物的设施。
《通知》明确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污染源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均属普查对象。
普查内容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信息、污染物种类和来源、污染物产生和排放情况、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等。
本次普查标准时点为2017年元月1日~12月31日期间的年度有关涉及资料。
2018年为全面普查阶段,所组织开展的普查及填报资料,通过逐级审核汇总形成普查数据库,年底完成普查工作。
2019年为总结发布阶段,重点做好普查工作验收、数据汇总和结果发布等工作。
3.赣州市政府按照江西省政府制定并下发的《江西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 (简称《实施方案》 ),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履责的使命感,高度重视管辖属地各类污染源排放性态、浓度、总量等,以及依法科学治理处置情况的深入摸底和严格排查,力促建立健全重点污染源档案这项工作顺利有效的开展。
4.第二次污染源普查与 10 年前的第一次污染源普查相比,着重对大气污染物的工业污染源增加了汞、镉、铅、铬、砷等5 种重金属,以及氨和挥发有机物的防治核查和填报。另外生活污染源增加了挥发性有机物;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增加了汞、镉、铅、铬、砷;移动污染源增加了挥发性有机物等的核查和填报。
5.这次依然分为前期准备、清查建库、普查试点、全面普查、总结发布五个阶段。
目的就是掌握各类污染源的数量、行业和地区分布情况,了解主要污染物的产生、排放和处理情况,建立健全重点污染源档案、污染信息数据库和数据统计平台,为制定社会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政策、规划提供依据。
意义所在是:污染源数据是事关国计民生的重要基础环境数据
全国各地开展的污染源普查是一项和人口普查、农业普查一样的重大国情调查,是全面掌握我国环境状况的重要手段。
深入细致并履行职责地参与和配合污染源普查,有利于正确剖析环境情形的优劣,科学制定环境保护政策和规划;有利于有效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切实改善环境质量;有利于提高环境监管和执法水平,保障国家及地方的环境安全;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促进经济结构调整,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及企业的构建
污染源普查不仅是一项环保基础工作或者重大系统工程,更是对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非常重要的基础工作。通过普查对研究制定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调整优化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6.地处江西省最南端的赣州市,从东、南、西三面与闽、粤、湘等为邻相伴。由于地缘经济的梯度性的辐射开发,沿海率先改革开放的闽粤两地,给赣南的经济发展、城乡建设、企业增减、人员就业等,做出了良性互动的示范和引发了强力助推的效应。
有的企业扩展兴发而排污增多和排量增大,有的企业经营不善而消亡或减产,有的企业合资兼并而更新名称,有的企业呆在原地而产品种类有变化,有的企业未依法依规申报搬迁到异地等等,都的按照二次污染源普查的要求,将生产经营及其排污治理所在地的实际情况填报存档。还特别强调要尽可能地填写上22位数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详实的单位名称(含曾用名)、地址、法人代表、企业注册类型等,以期落实“谁开发、谁保护;谁污染,谁治理;谁排污,谁付费”原则,将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企业及个人,关进严查、实查、复查、追查的囚笼,使之丧失可能偷排、暗排、超排的任何时机。
7.从三方面严把第二次污染源普查质量关:一是组织领导、普查对象、工作责任、计划进度、督办考核、质量控制等落实到人;二是编报的数据资料可信度高,经得起考核和查验;三是每个环节无缝对接,不躲避遮掩、不弄虚作假、无死角盲区地填报本企业必须应提交的各种普查表单。
总之,参加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培训的人员,在接到各自的任务后,要毫不懈怠地保质保量完成这项艰巨而荣光的重任,为建设环境优美、民众安居、城乡兴旺的新赣南,再交上一份无瑕疵、无纰漏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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